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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市长专线电话运行情况
     发布日期:2012-04-12

      三月份,市长专线电话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476件,办结465件,办结率97.7%。其中“12345”受理平台403件,网络舆情73件。问题分类为农村工作49件、违法建筑44件、市容管理29件、市政建设22件、环境卫生21件、交通管理20件、环境保护19件、文化教育18件、房产物业17件、劳动保障16件、批评建议13件、物价收费9件、市场管理9件、国土资源8件、社会治安7件、供水7件、社区管理5件、医疗卫生5件、矛盾纠纷5件、供电4件、广播电视4件、计划生育3件、邮政电讯3件、干部人事3件、各类咨询3件、廉政建设2件、供气1件、其他问题11件。

       一、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一)广大市民关注开封发展,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十八谈”映像版开封篇播出之后,广大市民深受鼓舞,更加关注开封发展,纷纷通过市长信箱和开封网对市容市貌和开封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关于书店街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书店街的卫生没有搞好,新建的北书店街北口牌坊被小吃摊包围,垃圾遍地,尚未油漆的门柱上面污浊不堪;书店街从北到南四个路口放置的四块铁皮禁行标牌,与书店街古香古色的风貌不够协调;二是交通秩序还有待改善,一些市民遵守交通的意识还不太强,电动车闯红灯、行人横穿马路的现象在市区主要街道较为普遍;三是环卫工人的素质有待提高,个别环卫工人为了图省事,随意在路边焚烧垃圾的现象时有可见,有的甚至把果皮箱都烧坏了;四是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屡禁不止;五是建议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统一着装,给乘客一种文明规范、清爽整洁的感觉,提升城市品位,适应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需要;六是希望加大东区的发展,与开封县对接,扩大开封区域。群众提的意见建议大多关系到城市发展的细节问题。有关部门应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注重城市细节的管理,将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落在实处。

       (二)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启动之际,违法建设再度抬头;市城乡规划局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吉炳伟市长针对《本周热点问题专报》第14期反映的《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启动之际,违法建设再度抬头》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对此事应引起高度重视,有必要重新发一通告,对新建违法建筑坚决不予任何补偿,并加大处罚力度”;王学杰副市长要求市规划局“要认真落实吉市长批示精神”。市城乡规划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严格禁止乱搭乱建,该局已将《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的通告》的意见和建议函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等待发布。同时,市城乡规划局深入各区进行实地调研,要求各区建设局对第14期《本周热点问题专报》反映的违法建筑作出处理。经调查,龙亭区私访院管道补偿器厂建设厂房二层封顶,违法建设面积700平方米;顺河区东二道街49号一户居民擅自加盖二层,违法建设面积100平方米;开封新区(金明区)翠园小区东街5号楼后边与小北岗97号住户加盖楼房,违法建设面积275平方米;禹王台区惠桥里街169号和惠济桥西街121、122号居民未经批准分别加盖二层、三层,违法建筑面积590平方米。根据调查情况,各区建设局已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

      (三)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各区城管部门已分别作出处理。当前,建设国际旅游文化名城攻坚战正在如火如荼进行,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和市容,已经成为建设国际旅游文化名城攻坚战的瓶颈,群众反映较为集中。一是成规模的大市场内摊位未按规定摆放,占道经营,秩序混乱,卫生环境差。如禹王台区演武厅市场、翠园菜市场、汉兴路早市和万胜路金明大市场等。二是自发形成的市场,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居民出行和市容环境。市长专线电话在《本周热点问题专报》第15期反映后,王学杰副市长作出批示后,各区城管部门已分别作出处理。演武厅市场经过城管部门整治,情况明显好转,其它市场仍然存在占道经营现象。西坡街十字路口往东五六十米一条南北走向的胡同内一些小商小贩在此摆摊设点,西司门城管支队进行规范后,群众反映没有根本好转;顺河区汴京大道与工农路交叉口有不少流动摊贩在慢车道上摆小吃摊,东郊乡城管中队已对该处进行规范处理;155医院西门口边有两家卖水果和卖奶的固定摊贩,经常在自家门前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给过路的行人带来不便,禹王台区城管中队已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滨河路东段羊市桥往东20米左右,一些大货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经营租赁车辆,路过的非机动车只能从机动车道上经过,非常危险等,市交警支队已引起重视。

      (四)工厂、饭店乱排乱放,废气、油烟污染环境;市长专线电话落实领导批示,责成市环保局处理。本月,个别工厂、饭店乱排乱放,污染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群众意见较大。市长专线电话在《本周热点问题专报》第14期反映后,王学杰副市长作出批示,责成市环保局调查处理。综合群众反映,小王屯东边500米处的东大化工厂,每天凌晨以后偷偷排放氯气,气味非常难闻。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氯气的正常排放;小王屯南苑派出所附近路北一家电镀厂,长达两年每天向外排放大量的黄颜色废水和白色浓烟,并伴有刺鼻的气味,废水流到农田里破坏庄稼,群众生活在被污染的环境中,影响健康。鼓楼区环保局对该处下达停产通知书后,群众反映该厂仍然排放废水和浓烟;北仁义胡同10号院北边一家制作灯箱广告牌的公司每天早晨焚烧废塑料,浓烟滚滚,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龙亭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群众反馈该公司不再焚烧塑料。康平街北头小白羊饭馆,未经处理向小区内排放油烟,导致楼上的住户不敢开窗。金明区环保局到现场检查,要求其安装油烟净化器。

        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市公交总公司对老年乘车年龄问题作出答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大河论坛》上反映,前段时间郑汴两地的公交卡实现互相通用,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郑州市的老年公交卡60岁就可以办理,而开封市的老年人满65岁后才能办理?希望开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公交卡的年龄也降至60岁,与郑州同步。此问题引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吉炳伟、市长助理王喜峰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予以答复。市公交总公司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的处理,及时跟帖回复:根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08年文件“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之规定,并结合我市的财力情况,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和大河网《大河论坛》进行解释,与网民沟通,取得网民的理解。

       (二)通许县落实领导批示,调查处理城关镇下洼学校个别教师收取补课费问题。通许县城关镇下洼学校学生家长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该校个别教师私自办收费补习班,要求学生参加补课,还让学生到指定的私人书店购买资料,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针对此问题,市长级干部朱丽萍作出批示,责成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要求通许县教体局认真调查。经调查,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自2011年10月份以来,下洼学校教师李某与薛某合办了一个辅导班,招生对象主要是本班学生,每月一期,每生收费100元。根据调查结果,通许县教体局研究决定,对二人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家长,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

      (三)禹王台区落实领导批示,处理南郊乡小李庄村井水污染、村民用水难问题。2月份,南郊小李庄村村民反映,该村全村共用一口水井,这口井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2011年已经发现井底过滤沙层变黑,水质浑浊被污染。村民担心饮用这样的水会影响身体健康。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村民用水难问题。此问题在《二月份市长专线电话运行情况》反映后,引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管副市长王学杰作出批示,责成禹王台区政府调查处理。经禹王台区政府调查,2009年,南郊乡水利站曾为小李庄村申请过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但由于村子小、人口少等问题未能通过审批。2011年10月份,村干部为了解决该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对村中的水井进行了清理,但水质没有得到改善,村民反映强烈。禹王台区政府根据王学杰副市长的批示,提出三条建议,一是申请自来水,二是接南郊乡西柳林村安全饮用水,三是接村北临的一家洗浴中心的地热水。该村的安全饮水问题,由村民决定采取哪个方案解决。王学杰副市长再次作出批示,要求市、区帮助解决。禹王台区正在积极落实。

     (四)市卫生局落实领导批示,处理杞县手足口病疫情问题。3月初,杞县平城乡平东村村民反映,2月20日,他发现1岁的儿子手上有红点,随即带孩子到县人民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湿疹;又到开封市儿童医院就诊,确诊为手足口病,经过治疗,于2月29日出院。据他反映,村里患有手足口病的儿童有五六个,并且疫情还在蔓延。市长专线电话在《本周热点问题专报》第9期反映后,市长吉炳伟、副市长马璞分别作出批示,责成市卫生局调查处理。市卫生局高度重视,主管局长带领专家组赴杞县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今年以来,杞县平城乡平东村共发生手足口病2例,均属轻症病例,现均已痊愈。该村村医能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对病例进行管理,实施了消毒隔离等措施,并对周围居住儿童进行了排查、宣传。乡镇卫生院也积极为该村分发了生石灰、84消毒液,切实开展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杞县卫生局在1月份召开了手足口病防治专题会议,对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随着春季的到来,手足口病将进入流行高峰期。市卫生局要求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要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方案,并联合教育部门,及早安排部署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重点场所手足口病晨检,制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防治工作,有效减少重症病例,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网络单位工作情况

      (一)开封县处理江苏游客反映朱仙镇《岳王庙简介》出现错别字问题。近期,一名江苏游客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春节到开封旅游,在朱仙镇发现《岳王庙简介》中出现了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譬如“战略要地”写成“战落要地”;“辛勤刻苦的人民”写成“辛勤克苦的人民”;在该镇北大门表柱上:绍兴10年应为1140年却刻为1144年,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纠正。接到反映后,开封县政府高度重视,尹君县长立即批示朱仙镇政府对整个景点宣传介绍的文字内容进行排查后予以规范。朱仙镇主管领导立刻召开由分管文化旅游的副镇长、党政办、文物旅游景点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小组,拟邀请有关历史专家、文化专家等有关人员对朱仙镇景区有关文字材料进行统一的甄别。对于江苏游客所提到的“战落(略)要地”、“辛勤克(刻)苦”的人民以及绍兴10年1140年刻为1144年的问题,该镇及时对其进行了更正。

      (二)尉氏县查处非法食品小作坊。尉氏县县城群众向县长专线电话反映,建设路北段老木器厂院内存在非法生产小食品的小作坊,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接到群众反映后,县长专线办公室立即责成县工商局调查处理。县工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发现该小食品作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小食品厂予以取缔。

      (三)几处非法窑场被依法查封。《本周热点问题专报》第12期反映“占用耕地建窑场有所抬头,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后,王学杰副市长作出批示。市国土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兰考县张君墓镇三营非法窑场确实有死灰复燃的情况,目前已对其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窑场实施强制拆除。杞县竹林乡窑场项目用地未经相关部门批报,目前已责令其停止生产,接受处理。开封县杜良乡与刘店乡交界处的两座非法窑场,曾在2008年被依法强制拆除。关于两座窑场破坏耕地取土的问题,开封县相关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处理。

     (四)杞县调查处理世纪双语幼儿园擅自增加费用问题。杞县群众在大河网发帖反映,该县世纪双语幼儿园在未和幼儿家长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学费由每月260元涨到400元,接送孩子的校车费用由每月40元涨到80元,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引起家长不满。接到反映后,杞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2011年8月份,经该县物价部门审批备案,该园大班和中班每人每月收费300元,小班每人每月340元,接送幼儿费用为每人每月30元。根据调查情况,县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规定,对该园存在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查处,并将多收部分原数退还给每位学生家长。为了制止乱收费行为,该局近期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幼儿园等办学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规范办学行为。

      (五)顺河区集中整治苹果园中路拥堵,居民出行不便问题。网民在开封网开封社区发帖反映,苹果园中路商贩占道经营问题严重,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治理,为附近居民营造一个通畅的出行环境。接到反映后,顺河区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该区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坚持疏堵结合、以管为主的工作方针,有重点、有步骤地解决苹果园中路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使苹果园中路拥有管理有序、秩序井然、卫生整洁的良好环境。 本月,网络单位处理比较好的问题还有兰考县调查处理张君墓镇秦氏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问题;杞县调查处理铁底河两岸常年有5艘抽沙船非法抽沙问题;鼓楼区处理外马号街下水道堵塞问题;金明区调查处理天马广场西北角出现违章建房问题;市人社局调查处理原二商干校退休教师工资未上调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豫BT3288出租车擅自涨价问题;市文广新局调查处理一高附近两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市工商局协调处理市民王先生反映购买的尼采手机出现故障长时间得不到维修问题;市邮政局处理水稻乡刑侦支队不能及时收到报纸问题;市照明管理处积极处理群众反映的顺河区公园路南街常委家属院安装路灯问题等。

      本月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好的网络单位有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区、禹王台区、开封新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市公交总公司、市照明管理处。 本月,办结率比较低的单位有开封县、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联通公司,特提出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写出整改意见,报送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

      四、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存在问题较多,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综合群众反映,我市2010年8月出台《开封市物业管理办法》以来,五区相继在办事处设置了物业管理科,并配备了专门负责物业的工作人员。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小区物业出现的问题应该由办事处负责解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然而,群众反映的一些小区物业出现的问题却得不到解决,居民意见很大。典型的是金色阳光小区,物业撤离,业主委员会接手后,垃圾问题、下水道堵塞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业主对其管理不满意,办事处、社区不是积极去解决,而是推三阻四,强调各种理由,致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还有的小区物业公司擅自上调物业管理费、收取汽车停车费没有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物业服务的内容不透明,没有张榜公布,缺乏与业主沟通,业主对物业的服务与管理不满意,因此缴纳物业管理费不积极,以至于形成恶性循环,物业服务越是上不去,物业费越难以收上来,严重制约物业的发展。典型的是金康苑和仪表厂小区。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棚户区改造,居民小区会越来越多。物业管理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呼吁物业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以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二)尉氏县多家小作坊、小工厂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环境。群众通过网上发帖、电话反映,尉氏县朱曲镇赵刘村、蔡庄镇北孟村、时村、水台村、南曹乡黄庄村存在的废旧塑料加工小作坊,洧川镇过庄小炼铜厂,岗李刘合集小炼油厂、岗李乡石村和洧川镇拖拉机厂院内小炼铅厂等,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意见较大。县环保局曾派出执法人员对污染企业依法进行查处,但仍有死灰复燃情况。对此,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污染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确保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本期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府办各位副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市窗口办,各网络单位及有关部门。

     拟 稿:李树友 核 稿:叶广明 签 发:戚建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