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通许县一教师咨询产假天数,通许县教育体育局答复: 基础假98天,符合条件的还有3个月奖励假
     发布日期:2026-08-27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海洋 实习生刘谊涵报道 近日,通许县一名特岗教师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称,其特岗服务期已满,即将转入县城学校入编,希望详细了解在编女教师的产假天数及相关政策待遇。接到咨询诉求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交通许县政府办理,通许县政府安排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答复。 

通许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文件,河南省在编女职工产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产假——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假期,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二是河南省奖励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 

此外,对于特殊生育情况也有明确规定: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假期,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假期。 

该局明确,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入编,工龄、教龄可连续计算,入编后正式享受在编教师全部产假待遇,身份转换不影响相关权益。教师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