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张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称其2025年联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支付了6300元,该所律师负责帮其诉讼。后来,他选择撤诉,希望该律师事务所退还代理费。接到反映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交市司法局办理,该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接件后,市司法局律师科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经查,张先生于2025年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交纳诉讼费1300元、代理费5000元。开庭前,因找不到被告,在法官建议下,张先生选择撤诉,因此要求该律师事务所退还费用。针对张先生的诉求,该律师事务所认为,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合法有效,收取代理费合规。受委托后,律师已完成诉状草拟、立案、对接法院等代理工作,切实履行了合同义务。该律师事务所表示,案件撤诉是由无法查找被告所致,相关诉讼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并非律师事务所的过错。合同未约定撤诉即退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需退还费用。
了解事情经过后,市司法局认为,该律师事务所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文书起草、立案、对接法院等服务,已实际履约。案件撤诉,属诉讼客观风险,非律师履职不当,收费标准合规,合同亦无撤诉退费约定,故退费诉求缺乏合同及法律依据。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投诉事项,市司法局行政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该律师事务所退还张先生2000元,并与张先生签订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协议、撤销投诉申请书,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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