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刘先生通过网络向市长专线反映,前几天,他要从开封北站到尉氏县,叫了一辆网约车,网约车司机联系他,让他线下支付返程费,他拒绝后被拒载,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接到反映后,市长专线转交市交通运输局办理。
接件后,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经查,刘先生11月13日通过某平台叫了一辆网约车,计划从开封北站到尉氏县。随后,网约车司机联系刘先生,让其线下支付其返程费,刘先生没有同意。随后,司机又提出取消平台订单,改为线下支付100元,刘先生质疑后,司机以车辆故障为借口,没有履行义务,刘先生反映情况属实。
情况查明后,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对涉事驾驶员处罚200元,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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