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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 一停车场违规收取事故车停车费相关部门责令退费
     发布日期:2025-08-28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柳村报道 上周,杞县居民朱先生向市长专线反映,前段时间,他开车在裴村店乡发生车祸,其车辆被拖车拖至一家停车场,停车场向其收取500元停车费。令其费解的是,收据上的公章为一家销售二手车的公司,收费项目写的是经纪代理费,他认为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接件后,市长专线工作人员转交杞县县长专线处理。 

杞县交警大队接到杞县县长专线的转办件后,派交警调查处理,确认情况属实。随后,该县交警大队责令停车场退还朱先生停车费,朱先生当天收到500元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