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杞县金城街道文化街一商户拨打市长专线电话咨询,身穿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通知其缴纳卫生费是否合规。接到反映后,市长专线转交杞县政府办理,杞县政府安排该县城管局调查。
接件后,杞县城管局安排工作人员到金城街道文化街进行实地调查。经查,上门通知商户缴纳垃圾处理费的是杞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该行为符合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部门2021年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相关文件,杞县城市管理局收费二队负责通知应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及个人及时去税务大厅缴纳费用。因此,工作人员上门通知商户缴费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