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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协调 一市民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发布日期:2025-07-10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日前,彭女士拨打市长专线电话反映,她先前在龙亭区孙李唐新村一家饭店干服务员,工作4天,加班一个半小时。但该饭店负责人一直没有按照先前的约定为其发放工资,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接件后,市长专线转交龙亭区办理,该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彭女士表示,她先前和饭店负责人约定一天工资100元(加班按照1.5倍工资算),但发工资时,饭店负责人按照每天80元给她结算,她认为不合理。 

随后,龙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和该饭店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经协调,彭女士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