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日前,秦先生向市长专线求助称,他要打离婚官司,在委托律师且缴费后想解约,希望有关部门协调退款事宜。接到求助后,市长专线转交市司法局办理,该局高度重视并安排该局律师工作指导科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
经查,今年3月,秦先生到杞县一家律师事务所委托该所代理其离婚官司。该所接受委托后,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客户风险告知书等。当日,秦先生向律师事务所支付2000元代理费。代理律师随即开展工作,完成民事起诉状撰写、案件证据整理并通过人民在线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随后,当事人提出撤回网上立案申请。该律师事务所表示,律师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代理事项,根据合同条款,本案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双方发生纠纷。
随后,市司法局安排杞县司法局协调处理。杞县司法局组织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代理律师向当事人退还代理费500元,化解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