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市民陈女士拨打市长专线电话反映,去年10月,她委托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其追讨欠款案,向该事务所支付了委托费并按要求提供了材料,但该案负责律师未尽责,因此希望该律所退回全部费用。接件后,市长专线转交市司法局办理,该局高度重视,安排其律师工作指导科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沟通并了解情况。
陈女士说,2024年10月,她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帮忙追讨欠款,支付了委托费2000元。2025年3月底,她接到法院开庭的通知后联系该事务所律师,但律师未准备材料,无法代理。后来的庭审中,该律所又让其缴纳了2000元保全金,但法院在查实被告账户无余额后,告知其不需要缴纳保全金。随后,她要求该律所退费,但该律所仅退还其1200元。她认为不合理并要求律所退还剩余的2800元。
经核实,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该律所负责案件的律师存在代理不尽责等问题,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情况,市司法局律师科约谈涉事律所负责人,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和服务约定,将剩余2800元退给陈女士。随后,该事务所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2800元退给了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