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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不打表 出租车司机被罚款200元
     发布日期:2024-11-04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李女士拨打市长专线电话反映,前几天,她在清明上河园附近搭乘出租车时,司机不打表且态度不友好,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接到反映后,市长专线转交市交通运输局办理,该局安排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处理。 

接件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李女士从清明上河园搭乘出租车准备去鼓楼广场,上车后,出租车司机说不打表收费15元。李女士坚持让打表,该司机却让其下车。最后,该司机收了李女士15元,而且没有把李女士送到目的地。 

情况核实后,执法人员根据规定对涉事出租车司机处以200元罚款,李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