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魏海洋 实习生刘谊涵报道 近日,市民拨打市长专线电话反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大街一家工厂发出异味、杞县阳堌镇几家花生脱壳工厂产生粉尘,影响居民生活。接到反映后,市长专线转交市生态环境局办理,该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责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杞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处理。
针对五大街一家工厂发出异味一事,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执法人员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工厂位于绿城·春江明月小区对面,是间临时厂房。该厂房2023年5月开始建设并投入生产,现场有喷绘机、写真机、打印机、雕刻机等设备,主要经营图文广告制作等。其生产流程为将油墨加入喷绘机,在喷绘布上喷出设计图案或在PVC板上打印出设计图案,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因土地手续问题,该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到现场后,该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配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搬迁。
针对群众反映的杞县阳堌镇张寨村几家花生脱壳工厂作业时粉尘较多一事,杞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处理。经查,张寨村现有三家花生脱壳工厂。该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中队联合杞县阳堌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现,三家花生脱壳工厂均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且生产时产生噪音,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环境污染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文件规定,阳堌镇人民政府依照“三散”治理规定对工厂进行拆除。